從2013年1月12日開始實施的新法規規定,私人貸款的抵押服務比率(MSR)不得超過借款人每月總收入的30%,而建屋局貸款不得超過35%。

實際上,與組屋台中支票借款相比,這可以使銀行貸款的貸款額度降低。

例如,台中汽車借款對於一筆為期30年,貸款額為80%,建屋量為80萬新元的組屋,年利率為1.5%的貸款,每月還款額為S $ 1,932.67。為了有資格獲得

政府組屋貸款:月總收入≥S $ 5,521.92
私人貸款:每月總收入≥S $ 6,442.24
因此,如果您的收入低於6,442.24新元,您將沒有資格獲得80%LTV的私人貸款。如果您延長貸款期限,則當前的規則要求您最多只能使用60%的LTV。

因此,組屋貸款將允許更高的貸款額度。

組屋更寬大

作為一個政府機構,其主要目標是提供負擔得起的優質住房並鼓勵人們擁有住房,建屋局往往更容忍拖欠的借款人。

但是,對於來自金融機構的貸款,即使您遭受了減薪,也總是需要您每月支付規定的金額。

此外,如果您陷入財務困境,建屋局通常會推遲每月分期付款。另一方面,即使您推遲一天付款,銀行也可能會緊追您!

部分或全部償還貸款不收取任何罰款

值得注意的是,組屋對部分或全部償還其貸款實行零罰款。

但是,大多數金融機構的抵押貸款都有通常為3-5年的鎖定期(又稱承諾期)。在此期間,超過先前約定金額的任何還款將導致罰款-通常最多為還款額的1.5%。金融機構從貸款產生的利息中獲利,部分或全部償還貸款意味著利息收入損失。因此,罰款有助於彌補這一損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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